金絲楠木木材歷史討論
據(jù)《清史稿》記載,清代嘉慶皇帝宣布權(quán)臣和珅的20條罪狀,第13條是“所鈔家產(chǎn),楠木房屋僭侈逾制,仿照寧壽宮制度,園寓點(diǎn)綴與圓明園蓬島、瑤臺無異”。
那么,在清代金絲楠是否為“皇帝獨(dú)享,民間擅用會引來殺身之禍”呢?
原故宮博物院文保科技部主任曹靜樓表示:“和珅的第13條罪狀,不是因?yàn)橛瞄窘ǚ课荩撬姆课莶贾谩⒀b飾仿照皇家,僭越制度。
在歷史上,金絲楠主要為建筑用材,現(xiàn)存的明代建筑中,故宮的欽安殿、十三陵大殿等都有使用,還廣泛用于古代建筑的窗扇、隔段、墻板以及漆木家具。另外,因楠木具有耐腐的優(yōu)點(diǎn),也是棺槨的首選用材,有‘壽木之王’的美譽(yù)。在甘肅、湖北、四川等地,廟宇、祠堂、民居中有很多楠木構(gòu)件,至于棺槨用楠木的就更多了。在古代典章中沒有發(fā)現(xiàn)把金絲楠作為皇宮專用木材,民間不能擅用的記載。”
在清代宮廷,金絲楠家具又處于什么地位?
故宮博物院研究員胡德生介紹,清代宮廷家具主要以紫檀、黃花梨硬木家具和髹漆家具為主。金絲楠木性較軟,容易損壞,因此用它制作家具時,一般都用它作胎,外面再貼金或上漆,以及包上紫檀等硬木做成包鑲的家具。
單純以金絲楠制作的家具,如果不加以髹漆裝飾,在宮廷家具中級別是比較低的。
清式宮廷家具的代表是紫檀,在康、雍、乾三朝對于紫檀的使用要求極為嚴(yán)格,尤其是乾隆,對紫檀家具用料的多少都會御筆親批,這在宮廷內(nèi)務(wù)檔案中有明確記錄,因此清宮“御用皇木”非紫檀莫屬。金絲楠只是建筑級別的用材,與紫檀、黃花梨的價值相比,就像玻璃珠子和鉆石的差異。
故宮博物院古舊家具修復(fù)專家關(guān)毅表示:根據(jù)清點(diǎn)和修復(fù)故宮博物院家具實(shí)例來看,金絲楠只是作為家具的木胎以及紫檀、黃花梨家具的輔料,例如背板隔板等。不加髹漆,單純使用金絲楠來制作的家具極少,其工藝水準(zhǔn)和級別根本不是帝王專享的級別。
任何歷史時期,只要是用于建筑的材料,肯定是資源充裕,價格相對低廉的,這是個非常簡單的常識,金絲楠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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